本報記者 賈林海
12月12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第79號公告,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部分鋼鐵產品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這是我國自2009年取消鋼材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16年后再次實施。對此,中國金屬材料流通協會執行會長兼秘書長陳雷鳴第一時間接受了《中國冶金報》記者采訪,針對這一政策進行了解讀。
《中國冶金報》記者:時隔16年再次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有哪些考慮?
陳雷鳴:這是應對當前我國鋼鐵行業面臨的多重挑戰的必要之舉。
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我國鋼材出口量達到1.077億噸,同比增長6.7%,全年有望超過2015年1.12億噸的歷史高位。破紀錄的背后卻隱藏著結構性矛盾。今年上半年,我國鋼材出口量達到5815萬噸,同比增長9.2%;出口均價為699.3美元/噸,同比下降10.3%;出口金額達到406.6億美元,同比下降2%。同時,低附加值初級產品出口量激增。今年上半年,我國累計出口鋼坯589萬噸,是去年同期的3倍,但出口均價同比下降15.3%。更為嚴峻的是,我國鋼鐵行業遭受的貿易摩擦案件大幅增多。自2024年以來,我國鋼鐵行業已遭遇50多起反傾銷案件。這種“以量補價”的出口模式,不僅增加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還容易引發更多的國際貿易摩擦。
實際上,第79號公告并非孤立的政策,而是與近期一系列鋼鐵行業政策高度銜接的。今年9月份印發的《鋼鐵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確提出,要強化鋼鐵產品出口管理,維護出口競爭秩序,優化鋼鐵出口產品結構。第79號公告正是落實這一要求的具體舉措。第79號公告還提出,“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65號執行”,確保了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中國冶金報》記者:哪些鋼鐵產品將受到重點管控?
陳雷鳴:根據第79號公告,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的鋼鐵產品涉及300個海關商品編號,涵蓋了從原料到成品的全產業鏈條。從具體類別來看,有原料及初級產品,包括非合金生鐵、再生鋼鐵原料、鋼鐵粉末等;有中間產品,包括矩形截面鋼坯、連鑄板坯等;有成品,包括熱軋卷板、冷軋卷板、涂鍍產品等。
值得一提的是,許可證申領程序明確要求,對外貿易經營者憑貨物出口合同和生產商開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辦理。這一規定將產品質量檢驗作為出口的前置條件,有助于從源頭上提升我國鋼鐵產品的質量和信譽。
《中國冶金報》記者:新政策對鋼鐵行業有何影響?鋼鐵企業應怎么做?
陳雷鳴:這一政策對鋼鐵行業的長遠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一是有利于遏制低附加值產品無序出口。今年上半年鋼坯出口量激增但價格下跌的現象,反映出部分企業還停留在價格競爭的初級階段。通過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低附加值產品的出口合規成本將增加,從而倒逼企業調整產品結構。
二是有助于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這一政策可以引導企業優化出口市場布局,減少對已實施高額反傾銷稅的傳統市場的依賴,拓展非洲、拉美等新興市場。
三是有助于促進企業加速綠色轉型。今年是鋼鐵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的第一年,也是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正式征收碳關稅前的關鍵過渡期。這一政策將助推企業加速綠色轉型。
對于鋼鐵企業而言,必須積極適應并執行新政策。首先,要及時了解納入管理的具體產品目錄,提前準備出口合同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等申領材料。其次,要加大研發投入,開發高端、綠色鋼鐵產品。最后,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出口許可證申領要求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這不僅是合規要求,還是提升產品競爭力和品牌價值的基礎。




























